福清一信访户敲诈勒索案公开庭审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信访户威胁养殖户 敲诈勒索32.6万元 福清一信访户敲诈勒索案公开庭审,近两百人观摩,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福清一男子竟把信访作为生财手段,对他人实行威胁,多次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32.6万元。日前,由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清敲诈勒索案依法在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天庭审现场,福清市纪委监委干部、各镇街纪(工)委书记、村居主干代表近200人在场参与旁听。 2017年1月,被害人杨某辉、杨某安等人在福清市东瀚镇南浔村宫前海域围海养殖,为了尽可能增加养殖收益,其在未经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围海养殖的海域扩大。 被告人杨某清发现后,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述海域使用权系村集体所有的情况下,仍编造自身权益被侵害的理由到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各部门信访举报,并以此为要挟,向杨某辉等人索要财物。 2017年5月,杨某辉等人害怕举报会影响围海进度,被迫向杨某清支付现金3万元。可时隔一个月后,杨某清再次以上述理由向杨某安等人索要财物,杨某安等人再次向杨某清支付5万元。同月,杨某清又以考驾照为由向杨某安等人索要培训费及路费共计1.1万元。2017年7月3日,被害人杨某安迫于压力再次向杨某清支付8.5万元。 2018年1月起,被害人杨某辉、杨某安等人在该村棋尾海域围海养殖,并再次违规围海。被告人杨某清发现后,便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破坏其耕地作物为由先后两次向被害人要挟索要财物共计15万元。2018年8月5日,被告人杨某清在福清市东瀚镇南浔村被公安机关抓获。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对杨某辉等人超面积围海养殖作出行政罚款决定。 “被告人杨某清长期向各部门信访举报,虽然其所反映的内容中不乏超面积围海等真实情况,客观上也为行政机关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提供帮助。但其主观上为了谋取一己私利,不仅投机取巧,多次编造个人土地、海域权益被侵害等虚假理由进行信访,更是以举报信访为要挟,长期向被害人勒索财物。其行为不但侵害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更是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当予以严厉打击。”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详细结合本案案情进行释法说理,并适时开展法庭教育。 办案检察官称,被告人杨某清敲诈勒索案是近年来该院办理的以举报信访为要挟向被害人勒索财物的典型,杨某清滥用信访权利,以举报之名行勒索之实,破坏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将该案作为观摩庭,很有警示意义。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举报、信访是民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也是政府了解民意的重要方式。但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更不能把信访作为生财手段,将举报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刘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