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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州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侧记

2019-04-23 11:11: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守护好百姓的“后花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全市人民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4月18日,福州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会议在连江召开。会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光对2019年全市生态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引起参会人员的强烈共鸣。

面对生态司法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福州法院实现了哪些跨越式发展?有无有价值的制度机制创新?下一步的生态司法蓝图如何科学谋划?带着相同的生态司法保护情怀,来自全市生态审判战线的法官们齐聚连江,大家交流经验、问计改革、切磋难点、收获满满。

过去一年,福州法院牢牢抓住机遇,主动服务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大局,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生态资源环境案件185件,其中审理破坏森林资源、矿产资源、重大环境污染等各类危害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7件200人,适用“补种复绿”补偿性生态环境修复21件24人,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约913.3亩,“增殖放流”鱼类6万尾、贝类2000斤,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福州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修复机制被市发改委、文明办作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福州经验之一进行推广,长乐法院开庭审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刑附民公益诉讼规则进行有益探索。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持续改善提升,守护全市绿水青山的司法屏障已经形成。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为回应时代命题,满足社会各界多元司法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此次会议,福州法院立足实际,紧盯与地域特征最紧密的结合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立了“守护自然”的工作主线,制定了2019年“1+5”福州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创建方案。即以福州中院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创建为引领篇章,不断深化全方位多领域的联动合作,逐步成立“古生树名木司法保护联动工作室”“福州市河长法官工作室”,并建立“百亩司法生态修复性保护基地”“多类型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以闽侯法院守护“闽江清流”、连江法院创建“海丝蓝屏”、闽清法院增强“涉林品牌”、罗源法院念好“山海诗篇”、永泰法院深挖“青山品牌”为组成篇章,将点与面相结合、审判与服务相融合、保护与修复相整合,切实打好蓝天、碧水、青山、净土、海域保卫战,大力构建生态司法保护的福州模式,努力开展生态司法保护的有效实践,精心打造生态司法保护的省会名片。

会议上,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法官、专家学者还将全市生态保护做法和成效集中起来统一梳理,针对全市法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没有统一的资金专户及相关使用管理及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缺乏社会信用惩戒等短板问题,创新思维、抓准定位、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制度和环境污染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立生态信用惩戒方式,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价值导向。通过延伸生态环境保护链,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筑牢生态环境防火墙,有效完善生态环境损害司法惩处和修复赔偿管理运作长效机制,切实打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福州样板,着力提升生态司法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生态环境保护不会一劳永逸,会上,福州法院表示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推动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沈珺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