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发布去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
回应社会关切 发挥司法引领作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8日讯 26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去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常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通过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的裁判,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司法的治理与引领功能。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增强权利人获得感和安全感。同时,全省法院凝聚心力,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探索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改革,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 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和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437件和8781件,同比分别上升9.64%和9.30%。此次发布会同时发布了从去年全省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经层层筛选的十件新型、复杂、疑难,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十件典型案件涵盖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涉及当事人包括自然人、个体户、民营企业、跨国公司等,对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有较大意义。 其中,中微公司诉维易科侵害专利权纠纷一审案通过依法适用诉前证据保全和诉中禁令,促成双方庭外和解并在美国和中国同时撤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金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诉紫金华丰国际食品企业有限公司、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通过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的方式,有力制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行为;陆某诉某米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对商标专用权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进行明确界定,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和研究价值。 (记 者 郭佳文 实习生 陈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