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石狮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经验推介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8日讯 为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经验,巩固工作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建设。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省石狮市召开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经验推介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会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致辞。 刘贵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部署,最高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与前三年相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近二十年来历史遗留的案件底数不清、执行行为不规范、案款管理混乱等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甚至还较为突出。执行工作是一项长期事业,不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之后,要始终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松劲不懈怠,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向着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会议将2019年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巩固年”,要求全国法院要保持“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常态化;满足执行工作需要的人财物各项保障常态化。 会议对下一步的执行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本次会议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宣布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召开的第一次有关执行工作的全国会议。会上,江苏高院、福建高院、深圳中院和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分别做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工作“一案双查”机制、信息化智能化执行和信息技术支撑下“一体两翼”执行模式的经验介绍。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蔡美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