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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推动建立“亲”“清”法商关系 护航民企发展

2019-05-05 09:10: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4月29日,福建法院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活动在省高院、各地市中级法院同步开展。在省高院,省工商联、省企联负责同志和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参观了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听取了福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介绍,并围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所需所盼进行座谈。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光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出席活动并讲话。

王光远在讲话中充分肯定福建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取得的成效。他表示,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为民营企业“代言”,为民营企业家“发声”,是工商联工作的“天职”。福建省工商联将持续深化与福建高院的沟通合作,积极配合福建高院开展好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在开展联合调研、共建“民营企业司法体验中心”和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融合,着力推动商会调解工作,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和运用,共同促进福建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吴偕林强调,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稳定社会预期中,人民法院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找准自身定位,扎实开展好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暖心温馨的服务环境和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据介绍,省高院将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作为“七大行动”之一,列为今年全省法院重要工作,要求创造性落实服务保障系列措施,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有安全保障、得充分救济、破经营困境、可合法预期。此次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活动是福建法院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的具体举措,旨在紧密围绕司法“用户体验”,加强民营企业家对司法工作全流程的直观体验,推动建立“亲”“清”法商关系,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获得感安全感。

(记者 张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