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扎根执行岗位20载的安溪茶乡女法官林亚虹
这个女法官执行有一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7日讯 执行一线的法官大部分是男性,安溪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林亚虹却是个例外。自1999年到执行庭工作,林亚虹就一直没有离开过。从少不经事的书记员到沉稳干练的副庭长,如今她已经在执行庭工作整整20年。 作为一名女法官,她不乏果敢,亦将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柔运用到极致,用心倾听、用爱感化,妥善处理涉家事纠纷执行案件。 去年年底,林亚虹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抚养权纠纷案。一般的抚养权纠纷案里当事人都是在争夺抚养权。而这起案件的申请人周某明,竟然请求强制将婚生子小伟交由被执行人周某真抚养。 竟然还有不要孩子的?拿到卷宗的林亚虹有些疑惑。 带着一丝好奇,她迅速翻阅了卷宗。原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智力一级残疾的婚生子小伟,法院最终判决双方逐年轮流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然而,第一年申请人周某明抚养后,轮到第二年周某真抚养时,她却不见了……周某明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父母对于年幼子女都有抚养义务,即便孩子天生存有缺陷,谁都不能遗弃。”在周某真家,林亚虹希望周某真的母亲能督促周某真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主动承担起抚养小伟的责任,否则将有可能要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而在与周某明的母亲林某丽的交谈中,林亚虹得知,为了医治小伟和照顾母亲,周某明一直赋闲在家,家庭经济每况愈下。 了解情况后,林亚虹心里有了初步的调解方案。“你们要么按判决执行,要么把孩子交由第三人照顾,费用你们一人一半。”调解过程中,林亚虹建议由小伟的奶奶林某丽代为抚养,抚养费一人一半,一来稳定环境有利于小伟的成长,二来当事人也可以安心外出工作。 最终,在林亚虹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小伟由林某丽代为照顾,根据原判决,周某真先一次性支付一年抚养费36000元,后按月支付1500元。 林亚虹觉得,父母离婚,受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孩子。所以,对于抚养权纠纷案,林亚虹总是从孩子的角度考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力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更稳妥的执行方案,最大程度减轻孩子的伤害。 在细腻办案的同时,她总能主动解锁执行“新技能”。针对以往执行法官“一竿子插到底”的办案方式,常常出现手头案件多易贻误“战机”的现象,安溪法院在几年前就成立了快速执行组,所有新受理执行案件全部先交由快执组执行,集中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的存款、网络资产、金融证券等,快速查封、冻结、扣押。快执组的负责人就是林亚虹。 面对新时期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林亚虹带着自己的审判团队,在司法大数据的深度运用中,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执行新技能:根据查控结果,耐心做当事人和解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快执组受理后,当天就启动网络查控,查扣被执行人名下轿车一部。林亚虹通过电话与林某沟通,晓之以理,告知其如确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林某第四天就到法院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给付执行款7万元。 “一直听说执行难,可我这个案件前后仅用四天就拿到执行款,这个女法官执行真有一套。”拿到执行款的陈某难掩内心的幸福,给林亚虹送来“办案神速、秉公执法”的锦旗。 20年来,林亚虹办理了无数案件,特别是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林亚虹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900多件,平均每年结案600多件,结案率超93%。无论案件大小,她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格外认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耕耘执行工作20载,林亚虹见证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巨大变化。“从‘跑断腿’‘磨破嘴’到现在‘足不出户’网络查控,一路走来风雨兼程,辛苦不必多言。但只要看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我们就充满动力。”林亚虹说。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志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