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典故,化解两家持续三年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7日讯 2月27日,龙岩市永定城区还沉浸在春节过后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时,永定法院城郊法庭二楼办公室内的气氛却是异常紧张,一起建房纠纷的当事双方几度发生激烈争执甚至要大打出手。在承办法官巧用“六尺巷”的典故长达4小时调解后,室内的气氛也由剑拔弩张转为和睦融洽…… 苏某文与苏某柱两家原是世代相邻,却因为旧屋改建导致纠纷不断。2016年,两家在永定国土局和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书》。但是苏某柱在建房过程中却没有完全按照调解协议书的内容进行施工,并且拒绝了苏某文的700元补偿款。一气之下,苏某文的父亲苏某华、弟弟苏某某自行组织人员对苏某柱未按协议履行的部分进行强拆,双方发生剧烈肢体冲突,造成多人受伤,涉嫌刑事犯罪。苏某文的弟弟苏某某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赔偿苏某柱一家各项损失36248.42元。2018年2月1日、7月18日,苏某文与苏某柱又分别因物权保护纠纷、财产损害保护纠纷起诉至永定法院。 远近闻名的六尺巷 2019年1月2日,苏某柱向永定法院起诉苏某文,要求苏某文向苏某柱赔偿损坏房屋的损失10120元。至此,两家因建房造成的矛盾纠纷已长达3年,两家关系也几乎到了水火不容、势不两立的严重对立状态。 承办法官陈红军意识到此案的特殊性:此案积怨已久,若不妥善处理,后续将导致当事人双方子孙后代的矛盾升级。陈红军经多方走访,了解到原本两家是世代相邻,也曾经互帮互助。苏某柱用于建房的其中一部分土地原是苏某文家置换给他的。基于此,陈红军坚定了组织双方调解的想法。他一边仔细翻阅卷宗,一边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 然而,调解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因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这让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陈红军不禁皱起了眉头。 “你家的房子要不是我家的地置换给你,你们能建起吗?做人要懂得感恩。”苏某文越说越激动,坚决不同意赔偿。而苏某柱更是情绪激动地表示即使自己违反了《建房调解协议》,苏某文也无权拆除,要拆除也要由相关执法部门来拆除,苏某文必须赔偿他的损失。 双方各持己见,谁也不肯退步,但这并未让调解工作就此止步。在进一步核实了案情、掌握纠纷的症结后,陈红军脑中形成了一个调解的方案。 陈红军先从法律的角度,对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讲解,然后通过“诉之以法、晓之以德,讲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方法,给两家人讲了一个发生在清代的“六尺巷”故事,以古喻今,让两家人明白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重要性,并规劝双方友好相处、换位思考作些让步。 在陈红军的耐心讲解及开导下,苏某柱想起当年自己第一次建房子时,苏某文一家不仅一口同意了宅基地的置换,还在建房紧张的时候经常过来搭把手,自己却先违反双方协议。苏某文也想起两家在没有建房纠纷的时候邻里关系和睦的场景,自己当年能够一口同意宅基地互置,也是苏某柱一家对自家多有帮助。最终,两家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互相赔礼道歉,并达成协议。苏某文支付苏某柱房屋损失款2500元,并且双方及其家人不再就该案纠纷另行主张权利。 看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破碎的邻里关系得到修复,陈红军松了口气……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郑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