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社交电商新商业模式利与弊

2019-05-09 14:01: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社交电商真假莫辨 谨防跌入传销陷阱

除了社交电商存在争议的商业模式之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伪社交电商平台的旗号从事传销活动。

3月18日,深圳警方发布通报称对“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多名主要嫌疑人。通报显示,这一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8年初,“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就接到用户对“TPS云集品”的投诉,称购买的商品退货后无法退款。根据投诉,唐女士的母亲于2017年1月在“TPS云集品”购买远超过实际价值的行李箱,验货后发现价格和质量不匹配,联系退货。退货后,退款无法提出,多次联系客服均被推诿。

(法制日报)

与法同行:如何规范管理社交电商

可以预见,未来社交电商还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变数。但对于社交电商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规范,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社交电商身份不明

虚假宣传涉嫌传销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目前,社交电商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最大问题还是传销。

“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罪,其次也涉及原工商总局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这两方面的规定都是符合刑事处罚标准的。”朱巍说。

朱巍认为,社交电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涉及虚假宣传,特别是网络直播中的电商,包括在朋友圈进行传播推广的。总体来看,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占据社交电商很大的流量,这是当前比较严峻的现状。“社交电商还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社交电商属于电商毋庸置疑,但如果消费者从社交电商平台购买的产品涉及质量问题时,却无法享受无理由退货,这就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朱巍说。

朱巍向记者分析,虽然社交电商属于我国《电子商务法》规范的范围,但是对于社交电商的特殊性并未设立有针对性的规定,就可能出现问题。“在网络直播里面打广告卖东西,那么直播平台是不是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平台肯定不能被归为电子商务平台。但是如果通过直播链接到电商平台,那么直播平台又算什么?这些问题目前都悬而未决。”朱巍说。

社交网络熟人为主

发育不良易入歧途

社交电商为何会频频涉嫌传销?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认为,社交网络主要是以熟人为主,社交电商也是在熟人的基础上展开,和传销有一些相似性。正规发展的社交电商当然很好,但发育不良的社交电商容易误入传销歧途,需要经营者提高警惕,更需要监管执法部门严密关注。

“一种新的交易模式出现后,开始试水的往往不是主流商业人群,而是相对边缘的人群。这些人有创新意识,但往往缺乏一定的商业经验和物质条件,比如合法稳定的货源等。因此,新交易模式起步阶段可能会成为假冒伪劣和违法商品的重灾区。商业主流人群反应过来之后,逐渐适应了新的交易模式,商品和服务就能得到提高。这样一个过程在网络经济中并不鲜见。”阿拉木斯说。

朱巍认为,总体来看,有些社交电商平台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包括受教育水平。从事社交电商的人群主要有家庭主妇、老人等,这些人群既容易打法律擦边球,也容易被违法违规行为伤害。

朱巍还认为,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社交电商,这几乎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可,但并非目前这种社交电商。因此,社交电商正处在艰苦转型中,应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社交电商,“现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电子商务法》也没有针对社交电商的特殊性作出规定”。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正在起草专门的社交电商管理规定。朱巍是参与立法起草的专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