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乡村实际 发挥普法宣传职能
2019-05-23 10:02: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召开法治乡村建设暨“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工作现场推进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3日讯 日前,福州市在长乐区召开法治乡村建设暨“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工作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实地考察观摩了长乐区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百户村、琴江村,着重了解“三社联动”创新机制及法治文化阵地等法治乡村建设有关情况,并探讨、交流了法治乡村建设及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点创建的做法和经验。福州市司法局法宣处、市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人员,12个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法宣科科长参加会议。 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丁萍充分肯定长乐区司法局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她表示,各地司法局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发挥普法宣传职能,要结合乡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宣传内容;要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与村居整体环境相协调的法治文化景观,不断增强村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律观念;要将“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用法治保障村民权益,营造全社会普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记者 吴怡星 通讯员 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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