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公诉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05-28 10:04: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8日讯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对吴某善等16名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系永定区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5年以来,被告人吴某善与他人合伙在龙岩市上杭县开设车时贷公司,实施高利放贷并暴力讨债,在上杭县境内实施多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高额利息回报。为谋取更大的非法利益,2017年4月15日,被告人吴某善伙同被告人范某等人在永定城区开设永定车时贷汽车金融,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截至2018年2月28日,该犯罪集团在永定区境内非法高利放贷123.15万元,非法获利82.515万元。其间,该组织有组织地对无法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借款人及其家属采取口头、电话威胁恐吓、跟踪贴靠、上门滋扰、纠缠、贴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手段进行催讨,共实施寻衅滋事19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2起,敲诈勒索1起,妨害作证、包庇1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另外,被告人吴某善等人还在上杭境内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告人廖某华还伙同他人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定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的办理有力地打击了永定区黑恶势力犯罪,为保卫永定一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推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检察长陈炳旺表示。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卢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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