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2019-05-29 09:36: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9日讯  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分组审议了《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草案修改稿中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条款,成为此次审议焦点。
 
据悉,草案修改稿保留了一审中有关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申请的限制条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需经专有部分占梯位住宅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该条款在一审中也曾引起激烈讨论。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是民生关注热点,但长期以来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以福州市为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主要依据为福州市政府2013年批准实施的《关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意见(暂行)》。其中申请限制方面,做了“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同意”的规定。有委员提出,现实生活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同意已是困难重重,草案修改稿两个三分之二的限定,增加了落地难度。当前社会老龄化问题突出,法条制定应从保障老年人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权益、服务民生考虑。
 
也有委员指出,在调研过程中,有些声音反映,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相关法规并不完善,草案修改稿中该条款的提出,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空缺。两个三分之二的依据则来源于《物权法》,应遵从上位法。
 
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涉及主体多、责任链条长,无论是实践中的问题还是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都非常复杂。有委员提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重点突出安全责任问题,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内容不适合体现在本条例中。这一问题应在“加装电梯”相关法规中再予以讨论明晰。

(记者 魏青)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