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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提示用人单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权益

2019-06-03 10:04: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5月30日,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提示函,提示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并按规定核发高温补贴,保障职工高温期间的劳动安全和权益。
 
提示函提出,用人单位要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难以确定是否属于高温场所的,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商定。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换作业等方式,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用人单位要落实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及必需药品;强化劳动者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一旦发现职工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应及时调整岗位。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记者 吴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