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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温度的执行

2019-06-03 10:54: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日讯 日前,莆田市城厢区法院执行法官林健和同事来到厦门市集美区。他们准备按照计划,将被执行人傅某某、林某某带回莆田,实施司法拘留。但因一个意外的发现,改变了这个最初计划。
 
当天上午8点半,莆田市城厢区法院执行局4名干警来到厦门市集美法院,请求对方配合对居住在集美区的被执行人傅某某、林某某实施司法拘留。
 
实际上,城厢法院执行局已经对傅某某实施过一次司法拘留。
 
2018年,城厢法院受理了4起借款纠纷执行案件。傅某某、林某某系夫妻关系,曾以房地产中介为业。2016年起,因经营不善,傅某某、林某某曾分别4次向申请执行人郑某春、郑某园、郑某远借款,借款金额达400多万元,其女儿傅某也在借款合同下签字。傅某某、林某某未按约定还款,未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为了节省司法资源,征得几名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执行局决定将4件案件合并,并对被执行进行财产查控、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在厦门集美区有一套房产,但房产已经被厦门思明法院首封,城厢法院首封的停车位,价值40万元,远远不够标的额。
 
2018年11月27日,因傅某某等人拒绝报告财产、未履行承诺,以“扯皮”的态度与执行法官周旋,执行局对傅某某司法拘留15天。但直至释放,案件未取得进展。
 
此次异地执行能顺利进行吗?
 
5月10日上午9点,城厢法院4名干警和集美区2名特勤员,到达集美莲花新城小区。此时,申请执行人郑某春和郑某远正在傅某某家中与傅某某、林某某协商。执行干警达到后,傅某某仍表示自己没有钱。“我慢慢还。”“如果今天把人带走,一分钱也别想拿到。”傅某某态度十分强硬。
 
城厢法院干警便按照最初预案,决定将傅某某、林某某一起拘留。但此时,傅某某和林某某的女儿傅某闻声出来。傅某看上去十分虚弱。
 
据了解,傅某刚做完一场大手术,在家卧床休养。此外,傅某某还有一个孩子,正在附近上小学。考虑到被执行人生病及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顾,执行法官便请示局领导,是否可以留一个人下来,方便照料。
 
但留谁呢?之前拘留傅某某,案件未取得进展,拘留妻子,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效果,执行法官决定,“带林某某走,傅某某留下照顾子女,同时想办法筹钱。”
 
上午10点多,执行干警带着林某某离开。果然,傅某某急了。在回莆田的路上,执行干警多次接到傅某某的电话,双方一路交涉。傅某某同意和申请执行人和解,并提出初步方案,请执行法官帮忙和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与傅某某再次坐下来沟通,安顿好子女后,傅某某买了中午12点的车票,赶往莆田解决此事。
 
协商进行了2个多小时,鉴于傅某某之前总是“开空头支票”,执行法官一再强调,如果在司法拘留后仍违约,拒不履行,可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傅某某表示,一定会重视这次的约定,如期履行。
 
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的和解协议。3个月内,傅某某还完300万元,剩下230万元本金和利息,2年内还清。至此,这次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