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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检察院积极推进防治校园侵害工作

2019-06-10 11:58: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健康成长路上  一个都不能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0日讯 “上次小东那起故意伤害案中的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经考上高职,另外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正在冲刺高考。”谈及之前办理的一起校园侵害案件当事未成年人,漳浦县检察院检察官郑巧玲感慨不已:“幸好这次的校园侵害引发的案件没有让这些这些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发生重大偏差。”
 
校园侵害像颗“毒瘤”,不仅危害学生校园安全,而且影响了学生健康成长。郑巧玲检察官所讲的,就是一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小东、小明是漳浦某中学的高三学生。去年4月的一天,小明看小东不爽,叫了几名同学在学校厕所围殴小东。经学校调查,小明拒不承认殴打事实并不予道歉,为此小东深感不满。事后,小东纠集了5名同学,在放学路上围殴教训小明,造成小明轻伤。
 
漳浦县检察院在办理小东等人故意伤害案时,发现6名犯罪嫌疑人均是高三学生,且案发后积极赔偿小明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鉴于几人在校表现一贯良好,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该院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次不起诉,让几位少年的人生重回轨道,也给了他们救赎的机会。对符合情况的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决定,是漳浦县检察院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重要举措之一。2016年来,该院坚持“零容忍”办理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校园侵害案件15件21人,严惩侵害者;为15名被侵害者提供心理辅导,救助未成年被害人6名,帮助其走出生活阴影;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9名,促其悔过自新,返校学习。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漳浦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等自我保护教育等方面抓好整治。并通过召开全县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会同县教育局制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学生长效机制开展联防共治活动的通知》等,建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议共商等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校园安全建设。
 
此外,为提高学生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该院与县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据统计,2016年以来,共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主题的法治讲座60场,覆盖44所学校。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郑巧玲 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