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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仁健:守定兰台四十载 不辞长作兰台人

2019-06-19 10:50: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9日讯 兰台,指的是汉代时期的宫内的档案库房,如今泛指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也就被称为“兰台人”。钟仁健,泰宁县公安局档案室的守护者,从事档案管理工作40年了。在他的努力下,该局档案室被评为“省公安档案管理示范单位”。他也先后被授予“省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省后勤保障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初入兰台  不畏艰难
 
1979年2月,钟仁健调入办公室负责档案工作。“说起档案室,其实就是一个资料大仓库。”钟仁健回忆,第一次走进档案室,面对档案工作基础薄弱的状况,他还真为自己捏了把汗。不过,他刻苦学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法,虚心向上级业务部门请教,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先后制定了档案移交登记、档案借阅和查阅登记等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工作逐渐走上轨道。
 
档案管理是件苦差事,钟仁健几乎整天埋在纸堆里整理、翻阅、查找。资料收集工作中,他拾遗补缺,完善各类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成为档案民警,才真切的感受到小档案里包含着大世界。”为做好档案资料管理,钟仁健编写了大事记、机构沿革、立卷说明等重要文件。40年来,经钟仁健归档入库的档案37096卷(件),形成机读目录93375条,挂接原文92263件。
 
体味兰台  履职尽责
 
钟仁健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注重公安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应用,从而为支持公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百姓民生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为提升派出所档案管理水平,钟仁健建议将派出所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来抓,解决档案管理和公安业务工作脱节问题,推进全局档案规范化进程。他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制定了《泰宁县公安局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泰宁县公安局档案保管制度》等档案管理办法,为基层部门档案收集整理提供了依据。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泰宁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档案室被评定为“省档案达标示范单位”,基本完成了各类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全局档案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轨道。
 
每当看到干净、整洁的档案库房,特别是利用电脑只需几秒钟就能查询到所需档案,钟仁健深深感悟到:“档案工作,只有用心做过,切身体会过,才能发现其中的意义。这一纸一页,都记录了泰宁公安的发展历程”。
 
追忆兰台  独具匠心
 
在很多人眼里,档案岗位是一个养老的地方,其实不然。档案工作看似简单轻松,实际上是一项杂活、累活。在案卷、档案装订时要能充当“电钻工”“缝纫工”,在接收材料时就要变身“搬运工”。每年1000余册案卷档案接收、录入、整理、归档,成箱的档案搬来搬去并有序规整上架,对体力和毅力都是极大的考验。
 
钟仁健秉承着工匠精神对待自己热爱的档案工作,在工作中他养成了多学、多记、多用的好习惯。
 
今年9月,钟仁健即将退休,但他心里始终装着一件事,就是想把自己这40年的档案工作经验尽快传给身边年轻的同志,让档案工作开枝散叶传承发扬。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黄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