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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4人因违法驾驶非机动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019-07-03 10:04: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30天方可修复信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7月2日,福州交警支队公布24名因多次违法驾驶非机动车而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人员。
 
据交警介绍,违法行为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为以下两种: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个季度内发生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2次(不含)以上,或者1年内累计发生5次(不含)以上的。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据悉,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自2017年7月份起,将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正式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其中就包括非机动车驾驶人多次违法的情况。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违法行为人,除了要面临交警部门按照道交法的处罚外,还将面临跨部门的联合惩戒。联合惩戒手段包括,车辆保险业务及厘定相关费率提高、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依法限制等7项。
 
失信主体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则上记录将持续2年,期满系统自动修复。对交通失信记录有异议或其他需要修复信用记录的,由当事人向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失信主体在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30天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