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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

2019-07-11 10:59: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7月10日上午,晋江市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公开宣判林某仕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6人,李某飞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件6人,陈某江、钟某恶势力犯罪团伙2件5人。被告人林某仕等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当天宣判的案件中,被告人林某仕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性质恶劣,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林某仕等人以其设立的晋江某投资公司为载体,网罗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在晋江及其周边地区违法实施高利放贷活动,使用暴力、软暴力手段讨债。其中,多次到欠债人住宅内对欠债人员及其亲属进行辱骂、威胁、恐吓逼迫其还债;公然非法使用电棍、砍刀、匕首、铁棍、高音喇叭、油漆、大字报等工具逼迫欠债人员还款;此外,还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秩序,欺压残害群众,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群众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报案、离家躲避等,破坏了晋江及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某杰等15名被告人均依法获刑。
 
据统计,2019年以来,晋江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7件77人,其中涉黑4件37人,涉恶13件40人。截至目前,已审结13件55人。

(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李培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