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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首诉涉恶集团案件

2019-07-16 11:00: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6日讯 日前,由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甲等人涉恶案件于马尾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马尾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首起涉恶集团案件。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徐某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被告人徐某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另外五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九个月到五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均服从判决,并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8年6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张某甲、王某某等人以地缘为纽带,纠集云南腾冲籍人员,形成以徐某甲为首要分子,张某甲、段某某、张某乙等多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马尾飞毛腿公司、华映小区附近,结伙无故殴打他人、酗酒闹事,实施多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造成多人受伤,严重扰乱厂区周边社会秩序。

今年5月,马尾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张某甲等5人提起公诉;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等2人提起公诉。

公诉人、马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奋勇说,公开审理由马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马尾区检察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密切配合区政法各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榕马政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