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勇于担纲挑梁的公诉“斗士”

2019-07-23 11:52: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记石狮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部主任、扫黑办主任林建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3日讯 戴着黑框眼镜,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练。这是7月18日,记者采访林建檀时的第一印象。

林建檀是石狮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部主任、扫黑办主任,已经从事检察工作20年的他,一颗热爱检察工作的心依旧如初。

无论是执法办案还是部门工作,他都能独挡一面,凭着一股“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以身作则,开拓创新,带领公诉部门创出斐然业绩,这是领导眼中的他。无论是办理复杂疑难案件还是涉黑涉恶等敏感案件,他关键时刻都能顶上去、冲在前,凭着一股“拼劲”,把每个案件办精、办实,是当之无愧的“公诉能手”,这是同事眼里的他。勇于担纲挑梁的林建檀曾先后荣获泉州市优秀公诉人、泉州市侦查监督能手、泉州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称号。

近年来,林建檀相继办理了石狮市检察院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第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第一起强制医疗申请案件,还带头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12·22”跨国网络赌博案、某酒店涉毒系列案件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在办理“12·22”重大涉外网络赌博一案时,林建檀发现,部分犯罪嫌疑人系受雇佣人员,本来只是想谋份工作,却因为不懂法律使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许多人对于自己要对其参与期间的全部犯罪数额负责的认定很不理解。于是,林建檀带人耐心向他们讲解法律规定,从犯罪团伙公司化运作等方面分析犯罪构成,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低头认罪。此案成功起诉后,起诉意见均得到法庭采纳,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作为石狮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林建檀积极拓展线索收集广度、强化线索挖掘深度、提升线索研判精度,督促相关科室逐一排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18类案件,办理提请逮捕涉恶案件19人,审查起诉21人。该院向石狮市扫黑办移送线索66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5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91人,已起诉21人,努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

林建檀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攻破“堡垒”。他在办理郁某等人“套路贷”一案中,面对这起新类型的案件适时提前介入,现场阅卷并提出继续查证清单,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套路”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固定证据“解套”。“决不能放过一丝线索!”面对足足有半人高的卷宗材料,林建檀下定决心。从阅卷到提审的日日夜夜里,他逐页逐句查阅分析证据,认真推敲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一份长达11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并追加认定郁某等人寻衅滋事行为,最终郁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守护正义,需要“血性”,更需要“理性”,林建檀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严格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他所带领的公诉团队,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在案多人少的状况下,年人均办理公诉案件超200件,居全省前列,赢得了多方赞誉。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主动融入平安石狮建设格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该院还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同时加强释法说理,把矛盾化解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的追求。”这句话一直印在林建檀的心上。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张群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