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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7-24 14:01: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持导向 持续发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4日讯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6件6人,批准或决定逮捕涉恶案件6件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9件19人(其中4件12人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该院管辖);提起公诉涉恶案件4件34人,法院判决涉恶案件1件2人,系有罪判决……

一组来自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的数据,展现出该院扫黑除恶的阶段性战果。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宁德市委、霞浦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致力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该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召开院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和省、市、县督导发现的不足,认真对待,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

与此同时,霞浦县检察院积极拓宽渠道,持续深入宣传。该院制定了《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充分利用院办公大楼前的大型LED显示屏、官方微信、微博、报刊、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通过送法进社区、进镇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及印有相关宣传标语的无纺布宣传袋和抽纸盒,并结合相关案例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知与支持。

加强协作配合,保证办案质量。该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案件讨论会等,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2018年,与县公安局、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协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坚持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的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提升办案质效。如,该院办理的潘某某等人涉恶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有需要补查的关键证据,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及时补充到案,而不再进入退回补充侦查阶段。该院仅用时28天便顺利审结了该案。

霞浦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及时召开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分析会,就查办犯罪情况、追查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情况,及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情况等进行分析讨论。同时,由检察长和承办人对“一案三查”报告进行签字背书。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向霞浦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和宁德市检察院移送涉恶、“保护伞”线索3条。

(谢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