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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警方“数字警务”助力抓捕商场“色狼”

2019-07-25 10:34: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5日讯 7月24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获悉,7月中旬,仓山分局相继接到多名女性市民举报,称仓山区某大型商场内有人潜入女厕偷窥。7月15日下午15时30分许,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充分发挥数字化警务平台作用,通过侦查布控快速锁定并抓获该名违法人员。目前,该人已被仓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月11日,网民“@一只慵懒的小可”向仓山警方反映,称其在某大型商场的女厕内被人偷窥。获悉情况后,仓山分局迅速指令金山派出所开展调查走访。在走访过程中,民警又发现多名女性受害者,且描述的嫌疑对象特征基本相同。

据金山派出所数字综合警务站负责人林晨介绍,该名嫌疑男子都是趁女厕内仅有一名受害人时溜进厕所,趴在地面上透过门板下方的间隙偷窥受害人隐私。于是,金山派出所数字综合警务站立即启动警务信息化平台,通过各类数据分析锁定违法嫌疑人。

在商场过道的监控中,民警发现有一名男子的行迹十分可疑。该男子个头不高,身着一件黑色T恤,连续多次尾随不同女性至女厕门口。经受害人辨认,民警确认该男子就是实施偷窥的违法嫌疑人。民警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开展综合分析,锁定嫌疑男子系金山某酒楼员工朱某起(男,38岁)。

7月15日下午15时30分许,金山派出所民警林晨带领辅警刘嘉明等人,在仓山区燎原路附近将涉嫌偷窥的违法人员朱某起成功抓获。经审查,违法人员朱某起曾于2004年因抢劫罪在浙江省温州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来到福州打工。据朱某起交代,他多次潜入女厕实施偷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邪念欲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相关规定,仓山警方依法对朱某起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此外,事发商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获悉警方通报后,物业商管也主动对隐患问题开展了整改。一是加强内部的安防巡逻力量,二是减小女厕隔间门板与地面的间距,坚决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警方提示:女性市民在遭遇偷窥、“咸猪手”等不法侵害时,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若是在遭遇骚扰或侵害时保持沉默,将更加让违法犯罪嫌疑人有恃无恐,应当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仓山警方也会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记者 林珊 特约记者 张宁 通讯员 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