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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追砍、酒瓶爆头、驾车撞人 福鼎这伙“恶人”终于栽了

2019-08-02 10:26: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学古惑仔街头挑事,用酒瓶敲头、持刀追砍他人,甚至用汽车追撞伤人。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思有期徒刑七年、判处被告人栾某杰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兰某忠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6年2月,沈某思在酒吧与邻座男子发生争执,因被酒吧工作人员劝离心生不满,随即纠集16人持刀追砍工作人员,并打砸酒吧内的财物。

2018年5月,沈某思从某KTV消费离开时,发现朋友赖某强(已判决)无故踢踹途经男子的电动车并与之发生争执,便上前一起殴打该男子和前来劝架的两名路人。其间,赖某强用酒瓶砸晕劝架人,并纠集杨某甲(已判决)和庄某某(已判决)携砍刀挥砍晕倒在地的劝架人,并无故砍砸停靠在附近的小车。

2018年6月,沈某思在与郑某某(另案处理)、缪某某途经某路段时,无故与同在此处的林某发生争执,继而与郑某某共同殴打林某某。林某逃脱后,两人又将林某朋友带走并实施殴打。

2018年7月,沈某思、栾某杰及朋友李某吃宵夜时,因将兰某忠、周某柱(另案处理)、高某某(未满十六周岁)、“宗旭”(身份不明)等四人错认成曾有过节人员的小弟,便上前理论后引发争吵。被李某劝开后,沈某思持美工刀、栾某杰持匕首再次上前理论。推搡期间沈某思划伤兰某忠,继而双方发生打斗。后陈某隆(另案处理)驾驶小车赶至现场,持砍刀追砍栾某杰等人。栾某杰抢下砍刀后又对兰某忠进行追砍,并伙同沈某思对兰某忠实施殴打。高某某见状驾驶小车冲撞沈某思、栾某杰,并搭载兰某忠、周某柱等人离开现场。栾某杰以砍刀是从陈某隆小车内拿出为由,持砍刀打砸该小车的车窗玻璃。随后,沈某思电话联系“小黑”(身份不明)在某大桥见面谈判。

半小时后,沈某思方电话纠集4人,兰某忠方纠集6人携砍刀到达约定地点。一到现场,陈某隆便驾驶小车撞击沈某思等人所在白色小车,后兰某忠等人下车持砍刀对白色小车及车内人员进行围砍,造成栾某杰、杨某乙受伤及小车毁损。不久,沈某思、栾某杰和兰某忠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思、栾某杰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结伙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兰某忠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结伙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结合三人坦白和劣迹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王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