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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虽已过半 安全弦不能松

2019-08-02 11:51: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例三:暑期致命的“放纵”

暑假的一个晚上,15岁的小清、13岁的小杰、14岁的小佳相约在父母休息后,偷拿家里的酒,私自驾驶家人的无牌摩托车到野外游玩。在三明市某县城郊饮酒至凌晨3时后,三人驾驶摩托车返回县城途中,因醉酒后操作不当翻车,造成小清死亡、小杰和小佳受伤的严重后果。

法官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严禁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本案中,未成年人大量饮酒后,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均属违法行为。事故发生在暑假期间,小清、小杰、小佳均系未成年人,他们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未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与教育,特别是没有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孩子结伴外出游玩的管理。涉案的三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事故发生前曾出现过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父母发现后放任且疏于管教,未及时制止,未做好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行为教育,一定程度上导致本案事故的发生,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负有过错。

法官提醒:

近年来,未成年人醉酒驾驶摩托车的案例屡有发生,未成年人大量饮酒不利于其健康成长,而醉酒驾驶机动车更是容易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他人,应引起父母的高度重视。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承担着对孩子监护照管的职责。在日常生活中应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危险防范意识,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更应切实履行好保护孩子的责任,切忌满足未成年人的不合理甚至非法要求,对孩子实施的危险行为要坚决说“不”,过度的放纵最终将害了孩子,毁了整个家庭。

案例四:不可轻信“附近的人”

17岁的李某通过QQ搜寻“附近的人”功能,找到13岁的女孩王某,并在QQ上将其约至某KTV包厢。李某以玩“大冒险”赢了就可以亲吻或者抚摸对方为借口,对王某进行亲吻与抚摸,王某拒绝并离开。之后,李某以让王某成为“网红”为威胁,将王某带回KTV对其实施猥亵。

法官说法:

法律保护每位公民的性自主权,任何人不得违背他人意志实施性侵行为。李某采用欺骗、威胁等方法强行亲吻、抚摸王某,实施猥亵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考虑李某犯罪时系在校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王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亦有家庭和学校支持其在缓刑期间接受专业教育,当地司法局亦同意将其纳入社区矫正,最终李某被认定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6个月。

法官提醒:

当今社会,互联网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也越来越多,特别是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频率明显上升。QQ、微信等逐渐成为交友的一种新型模式,但这些社交软件在为大家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往往被人利用成为作案工具。其中网友见面,继而发生性侵、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事件屡屡被曝光。惨痛的教训警醒大家,特别是广大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在虚拟的网络中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更不要草率地相约见面。家长、学校、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应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能力,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