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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案件办好 把为民故事讲好

2019-08-06 09:59: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客观公正:改变案件定性,不起诉挽救12名被告人

2009年,金某在厦门注册成立财道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公司销售人员通过推荐股票收取被害人会员费的方式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派“卧底”打进涉案公司取证,把涉案人员“一窝端”。案件还未被移送审查起诉,一档全国性法治节目就把该案作为典型诈骗案件制作成专题节目播出。

2011年2月,公安机关将金某等3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丰致辉在审查中质疑案件定性:“该公司提供的主要是股票买卖信息服务,虽有虚构公司实力和虚假内容吸引客户,但与诈骗有本质的区别,行为更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案件提交该院检委会研究后,他的意见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改变定性意味着全案有12人不构成犯罪。涉案人员中不少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应届生,他们原本通过正规渠道应聘进入涉案公司工作,谁料这一步让他们从大学校门直接跨入看守所大门,不起诉决定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一名涉案人在被不起诉后考取了公务员,有的则找到了新的工作,还给丰致辉发来了短信:“是您的公正司法,才有我今天的幸福生活……”

2012年3月13日,金某等22名被告人非法经营案开庭审理。庭审中,丰致辉结合案情进行警示教育:“你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穷苦孩子,是父母含辛茹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你们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你们汲取教训,警钟长鸣,永远遵纪守法,用智慧和勤劳创造属于自己的合法生活……”听完他的公诉意见,多名被告人泪流满面,当庭忏悔和反省。

庭审结束后,该案的律师和主审法官走到丰致辉跟前,对他用心用情用法帮教被告人,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表示敬意。金某在刑满释放后,将一面写有“明察秋毫 职位神圣”的锦旗送到了检察院。

“准确适用法律,检察官办案责任非常重大,我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心怀敬畏、认真细致。”丰致辉深有感触地说。

工匠精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7月16日,记者走进丰致辉的办公室,看到桌上、桌椅后都摆满了卷宗。这是一起系列走私普通货物案,涉案人员80余人、涉案款项近13亿元,偷逃税款数亿元,目前已受理审查起诉11件35人。公诉部成立了专案组,丰致辉承办的是在系列走私案中的关键人物,光案卷就有100余本。

日常办案中,丰致辉承担了诸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包括涉案金额上亿元的走私成品油案、骗取出口退税案、集资诈骗案、合同诈骗案、贪污挪用公款案等,被同事戏称为“亿元专业户”。“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办案任务繁重,卷宗动辄几百本,法律争议问题突出。如何办好这些案件,实现精准指控,是他经常面临的考验。”戴静说。

在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李某开办多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为了维系公司经营,李某个人借款数千万元给公司,据此提出自己并没有诈骗故意。

针对上述问题,丰致辉对全案证据认真分析,发现在公司经营初期确实存在李某所说的情形,但在公司经营后期,李某在公司负债累累已无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仍然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并将资金用于非经营用途,对不特定人实施诈骗,应属于集资诈骗而非合同诈骗。丰致辉还发现,李某通过一家公司以开展网络抽奖的方式非法吸收社会资金,由此依法追诉了1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

在一起电信诈骗案中,起诉意见认定被告人黄某诈骗数额400余万元。丰致辉审查后认为,原有的认定方法会遗漏部分诈骗数额。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他对全案涉及的数百张银行卡、近百本卷宗、数万笔交易记录重新梳理计算,加班加点工作十几天,将全部涉案明细全部厘清,将诈骗数额由400余万元追诉到900余万元。对于追加500余万元数额的认定,一分一厘、来龙去脉梳理得清清楚楚,所有涉案人员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主犯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多年来,正是这种“工匠精神”,丰致辉办理疑难、复杂、重大刑事案件400余件,先后追诉漏犯11人、遗漏事实百余起,抗诉、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17件,未发现一起错案,所办案件多次获评厦门市十佳法律监督案件,参与办理的两起省部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得到上级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