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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高悬守护“母亲河”

2019-08-06 14:16: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打击整治木兰溪流域违法犯罪侧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6日讯 木兰溪是福建省“五江一溪”重要河流之一,被誉为莆田的“母亲河”。8月1日,记者来到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了解该局推行“三位一体”(巡防、打击、宣传)后,对木兰溪流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的成效。

严打严防

一举查获三起非法排污案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采访中,柯警官告诉记者,城厢分局一方面坚持政治建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强化民警的使命担当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木兰溪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措施,并先后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木兰溪治理重要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实施意见》《打击整治木兰溪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通知,亲自督导协调,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见效。

近日,城厢分局联合属地派出所、环保局等部门到华亭镇开展 “清水蓝天”及木兰溪流域环境保护联合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发现华亭镇山牌村某工厂疑似存有违规排污现象。随后,该局治安部门联合华亭派出所攻坚克难,循线蹲守深挖,于7月20日成功取得突破,分别在华亭镇山牌村双雕喷漆厂、亿源鞋底加工厂、小王喷漆厂发现通过暗管、暗道、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事实,成功抓获陈某贤、肖某勇、刘某阳等3名违法嫌疑人。

经查,华亭镇山牌村双雕喷漆厂、亿源鞋底加工厂、小王喷漆厂等3家工厂主要从事鞋底染色加工生产,生产工艺包括原透明色-色料调配-染色(加热)-烘干-成品等环节。其中,生产污染环节主要在喷漆、染色、烘干等几道工序,生产过程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清洗废水、危险废物等污染物。但上述3家工厂无任何配套环保处理设施,亦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逃避监管,非法排放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目前,陈某贤、肖某勇、刘某阳等3人被城厢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聚焦主业

打响全市整治工作第一枪

据介绍,在木兰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中,城厢公安机关聚焦公安主业,以“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木兰溪流域非法采矿采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生态领域违法犯罪开展凌厉攻势。

2019年上半年,该局克服木兰溪流域对象隐蔽、村落人员复杂等侦查困难,利用无人机高空侦查等手段,先后成功查办了木兰溪华亭南湖村白石港流域非法采砂案和华亭镇南湖村的某食品厂未经环评违规经营案,打响了全市打击整治木兰溪流域违法犯罪的第一枪。

“白石港那起案件是莆田市整治木兰溪流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首起案件。”柯警官告诉记者,2月22日16时许,城厢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区环保局,在华亭镇木兰溪流域南湖村白石港查获了一违法经营沙场。经民警调查,此沙场曾因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但拒不执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该局对违法嫌疑人郑某通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同时,要求镇街、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该流域木兰溪环保问题监管工作,保护好莆田的“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