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的火热执行平息邻里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4日讯 在农村,因采光、通行、排水等问题引起的相邻权纠纷,虽然看似“鸡毛蒜皮”,但执行起来却不那么容易。上杭县蓝溪镇有两家人,就因为一条排水沟生出嫌隙、关系闹僵,直至对簿公堂。 陈某与范某系老邻居,陈某房屋北侧原本有一条排水明沟。2016年,陈某对房屋进行拆旧建新时,保留了该排水沟。不久后,范某不顾劝阻擅自将排水沟填埋并抹上水泥面。排水沟不见了,陈某的房屋无法正常排水,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冲突。 一条长14.5米、宽0.5米的排水沟,阻碍了陈家的排水,也切断了两家几十年和睦的邻里情,从此两家人纠纷不断,剑拔弩张。按捺不住心中怒气的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范某恢复排水沟原状。该案经龙岩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范某恢复陈某房屋围墙外北侧的排水沟原状。 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再三向范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范某仍然拒不对排水沟恢复原状。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将排水沟恢复原状。 7月31日上午8点,上杭法院执行局分管领导带领25名执行干警,驱车近40分钟前往位于蓝溪镇载厚村的强制执行地点。 执行现场烈日当空,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执行法官现场测量水沟宽度、长度,划定施工界线,组织施工人员对填平的排水沟进行恢复。 其间,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情绪一度十分激动,多次闯入警戒线内扰乱执行秩序,均被法警及时制止。执行法官多次主动与被执行人家属交流,一一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最终被执行人及家属情绪逐渐缓和,不再意图阻挠现场正常施工。经过近三个半小时的施工,陈某房屋北侧的排水沟通了,这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执行法官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刘帆 罗小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