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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鹏志气冲云天

2019-08-20 10:58: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强化法律监督主业

力求不枉不纵

“马某在抢劫之前,还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应对其盗窃的行为进行追诉。”日前,漳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勋民直接办理并出庭公诉的马某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一案,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马某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马某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仅以马某涉嫌抢劫罪一个罪名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长研究案情后发现马某还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长带头办案,不仅充实了一线的办案力量,提高了办案效率,还对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和激励干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有力地推进司法的公平公正。”参与办案的检察官苏明华告诉记者。

该院办理的诉讼监督案件中,不乏颇具曲折性的监督案例。一起并不复杂的盗伐林木案,一名七旬老人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称其在半天内用油锯砍了28棵杉木。在检察官的提前介入下,办案民警用“侦查实验”说话。经确认,卢某松启动油锯的姿势错误,无法启动油锯。“我不会使用油锯,树不是我砍的。”卢某松最终交代了替人顶罪的事实,揭开了案件真相。

“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意见工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听取案发经过、侦查情况介绍,查阅卷宗、参加案情研讨,参加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以及采取侦查实验等方式,就案件侦破方向、证据的收集固定等,给予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加快侦查进程,完善定案证据,确保办案质量。”采访中,该院检察长魏勋民如是说。根据该案采编的作品《古稀老人半天砍倒28棵大树?》在检察日报社举办的征文比赛中获十佳“中国检察好故事”奖。

2015年以来,该院共监督立案10件、撤案6件;追加逮捕10人,追加起诉9人、单位5个。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0件,均获采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获改判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5件,均获改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市法院已裁定再审。办理的“许某强与郑某朴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全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