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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筑牢防洪“第一防线”

2019-08-27 11:46: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7日讯 自福州进入汛期以来,暴雨导致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河水上涨,发生多起险情。“幸亏提前平整了河道,要不然遇到台风,引发洪水,那可就糟了。”日前,看着奔腾而去的水流,家住大樟溪畔的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村民老林不禁和身边人感叹道。听到群众的议论,闽侯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也松了一口气,正是他们在几个月前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促使水利部门整改大樟溪沿岸侵占河道问题,防患于未然,让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暴雨灾情来临时得以保护。

3月8日,在接到群众举报高新区一砂厂存在非法堆砂现象后,闽侯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会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南屿镇砂石办前往高新区南屿镇窗厦村大漳溪沿岸实地巡查,发现大樟溪沿岸违规堆砂、违章建筑线索5处,严重影响大樟溪排洪泄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某建材公司随意倾倒工业废渣,在厂前形成一大片淡蓝色废液堆存池,并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存在重大污染隐患。

4月4日,根据调查情况,闽侯县检察院分别向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告知函,要求立即清理违规堆砂及侵占河道违法建筑物,防止继续妨害大樟溪行洪;同时查明堆存池污水成分并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接到闽侯县检察院的告知函,上述有关部门也迅速反应,针对这5处未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堆砂点开展督促整改;针对某建材公司堆存池内及外墙处废水进行检测,其PH值均超过12,为碱液,属危险废物,依法对该企业立案处罚,处罚款5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

然而,此后检察官多次回访现场,发现仍有多处临时设备及违章活动房未拆除,依旧侵占着行洪通道,影响大樟溪排洪泄洪。于是,针对未整改到位情况,闽侯县检察院再一次向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召集相关部门及南屿镇政府到现场研究探讨解决方案,督促对大漳溪沿岸违规堆砂、岸线内违建遗留物再次清理,搬离有关设备,恢复河道原状,防止继续妨害大樟溪行洪。

随即,一场轰轰烈烈的违规侵占河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大樟溪沿岸拉开序幕:闽侯县检察院会同县水利局、砂石办、河长办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巡查机制,共同开展闽江两案联合巡查行动7次;通过告知函、检察建议书方式促成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综合执法局、国土环保局、规划建设局等出动执法队伍300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6次;清除大樟溪违法建筑14座,面积1831平方米,依法关停拆除非法洗制砂点5处。在各项整治活动展开的同时,检察官们不忘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河道乱占乱建行为。

“总是放心不下。”整改运动后,闽侯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还多次组织开展大漳溪违规砂场整治“回头看”活动,发现部分已整治场地出现回潮现象,遂督促相关行政部门立整立改,清运新堆垃圾、砂石300平方,切实巩固了监督效果。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