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如何准确地分辨黑恶势力?

2019-08-29 15:14: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所谓黑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概括起来的简称。从法律意义上讲,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有不同的含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义较为严格,根据我国《刑法》,要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特征:

一、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以上四个特征,我们一般对应简称为“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其中“危害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最本质的特征。

而恶势力由于在《刑法》中没有规定具体罪名,因此概念则相对笼统,一直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前都缺乏一个权威的定义。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首次对恶势力作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可以说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初始阶段,而黑社会性质组织则是恶势力不断发展壮大后形成的高级形态。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黑恶势力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一、一般来说,3人以上的团伙,公然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都可以视为黑恶势力,他们一是人数较多,一般至少3人以上;

二、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暴力或者威胁为手段,既包含对人身权利的直接伤害,也包括“软暴力”手段对心理的伤害;

四、实施违法犯罪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性质,具备一定的公开性,即黑恶势力以谋求在某个范围形成强势地位为目的,或者用更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黑恶势力干坏事并不特别害怕被别人知道,有时甚至故意想让人知道,因为知道的人越多,就越多人对他们感到害怕,他们就越容易实现自己称霸一个区域或行业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