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州晋安区垃圾分类初显成效

2019-08-30 10:08: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30日讯 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法实施已有一段时间,成效如何?8月29日上午,记者走进福州市晋安区亿力秀山小区,探访垃圾分类情况。

在小区的中心位置,记者看到一个“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以及两个“垃圾桶暂存点”,投放点摆放着不同类型的垃圾桶,同时张贴着示意图,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此外,投放点还设有一块写着“每日清运量”的白板,上面记录了不同类型垃圾桶的每日投放量。

据悉,垃圾分类从8月初开始在亿力秀山小区实施,目前效果较好。“我们从5月份就开始筹备垃圾分类的工作,但有许多居民不配合,或者敷衍了事。”晋安区新店镇新秀社区书记阮瑶告诉记者,亿力秀山小区有600多户居民,此前有30多个垃圾投放点,方便居民就近投放垃圾。设置统一的垃圾分类点后,这些垃圾投放点都取消了,但仍有居民将垃圾直接丢在原来的投放点。“通过我们社区工作人员一段时间的上门走访,做工作,这些现象才有了好转,现在他们都有了垃圾分类的意识,能够将垃圾投放在指定位置。”

当天上午采访时,记者陆续见到好几位居民提着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投放垃圾,他们熟练地将不同的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偶尔有一两个不知道如何分类的,在分拣员的指导下,也完成了垃圾分类投放。“一开始,很多居民都不知道垃圾如何分类,他们下来扔垃圾的时候,我们就教他们。大概就用了一个星期,很多居民基本上就会自己在家将垃圾分类好再拿下来扔了。”分拣员马大姐告诉记者。

现场,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几位小区居民,请他们谈谈对垃圾分类的看法。居民马先生表示:“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虽然刚开始做的时候会有不习惯,觉得麻烦,但是适应一段时间就习惯了。”

据悉,福州垃圾分类“四定”投放模式开展以来,晋安区便在岳峰镇东二环泰禾片区率先推行,现在已经有6个小区实行垃圾“四定”投放,其他试点小区也正在开展分类屋建设等前期工作,拟于9月前开始试运行。

“目前全区上下都在全力推行垃圾‘四定’投放,并计划于9月20日在全区594个小区内建成901个‘四定’垃圾分类屋,并配齐垃圾分拣员。”晋安区城管局副局长林江介绍,该局还将采取“陪伴式”的工作方式,指定专人现场对接,积极全力配合垃圾分类工作。

(本报记者 吴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