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罗源县检察院依法公诉2019年罗源县首起涉黑案件

2019-09-02 10:47: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日讯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依法对郑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等向罗源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至2018年,郑某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先后在罗源县内私设多处据点,通过干股分红、安排食宿、给被羁押的组织成员寄生活费等方式笼络10多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非法发放高息贷款,逐步形成了以郑某某为组织、领导者,陈某某等7人为积极参加者,雷某某等5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成立以来形成一套惯用的催讨债务模式,采取轻则电话威胁辱骂,派人上门滋扰喷漆堵门锁、贴欠条,重则打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等逐步升级的讨债手段,迫使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偿还高额债务。多年来,该组织为催讨债务,依托其暴力实力和组织恶名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行为,获利1000万余元,作案地点遍布罗源县各乡镇,严重影响社会治安,致使多名被害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甚至变卖家产、背井离乡。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达60多起、年度跨度长、被害人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罗源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共审阅案卷184册,最终形成了35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2万余字的起诉书,系罗源县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提起公诉的首起重大涉黑案件。

(赵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