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门牌 大作用
福清市公安局不断延伸标准地址二维码社会化应用管理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9日讯 自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以来,福清市公安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推进标准地址二维码工作。截至目前,福清全市共编排80多万标准地址,制发40多万面门牌、30多万面户室牌。全市13000多出租房房主具备自主申报承租人权限,1000多个行业单位拥有自主申报从业人员权限。今年以来,通过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共查获在逃人员8名、相关违法对象136名。 今年8月26日,音西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中,发现福清市清泰路一店家私自把门牌拆除,民警即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店主立即恢复。 民警介绍,门楼牌属国家法定标志物,根据《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擅自拆除、故意损毁门牌行为,最高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或处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之规定,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这名民警说。 而龙山派出所则紧密结合“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近日抓获一名涉嫌贩毒在逃人员。8月21日下午,该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日常“一标三实”(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入户访查工作时,在瑞亭社区一出租屋内查获涉嫌贩毒被上网追逃人员王某(男,37岁)。目前,该人已被移交霞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处理。 据介绍,福清市在二维码门牌全面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延伸二维码的社会化应用,陆续推出房屋管理、导航、快递寄件等便民利民功能,得到群众的一致认可。“智慧房屋”应用平台的推广不仅搭建了警民沟通的新桥梁,密切了警民关系,也积极回应了广大群众对便捷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更好地实现便民利民,强化了社会治安管理中的服务职能。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维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