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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水青山“撑腰”

2019-09-11 09:3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政和法院创新司法保护机制提升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您好,请关注我们的生活环境,请爱护我们的青山绿水……”日前,政和县人民法院的“一村一法律指导员”走村入户开展生态法治宣讲活动,力求通过常态化的法治宣传,为乡民重塑新时代生态环保理念。

政和县因茶而得名,森林覆盖率达76.8%。近年来,政和法院以“三助、四合、五互动”打造生态“防火墙”,致力于“政和新生态”的发展,让尝到生态经济甜头的政和人,逐渐增强生态大融合意识,也让更多的人在这生态净土中,感受时光映画般的美好。

“三助力”

传递新生态理念

对在政和这个小县城生活的人来说,近年来感受最大的变化就是——已近消失的麻雀越来越多,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鸟儿也成群结对地飞来舞去,生活无需再遥想远方,这里已然成为人们心中的“诗和远方”。

政和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让诸多珍贵树种栖息于此,这里独有的政和杏、中国第一的楠木林、闻名八闽的大岭银杏、高山柳杉群、红豆杉等等;村头村尾、高山低谷古树随处可见。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农村最朴素的价值观,虽然国家早在1992年、1999年就颁布了《珍贵树种名录》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但山区的百姓仍然过着习惯的生活。对于政和这个珍贵树木散落各处的宝库,无疑是巨大的灾难。

“面对如此境况,政和法院提出‘司法三助力’(助力古树名木保护、助力生态环境破坏修复、助力景区生态环境维护),与林业相关部门为散落各处的珍贵树种登记造册、挂牌正名。”8月22日,政和法院生态庭庭长谢乐仲告诉记者,为提高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该院与村委会合作,巡回开庭;针对珍贵树种盗伐、滥伐案件,积极探索“异地修复”补偿机制,让盗伐者成为珍贵树种管护人;建立生态景区环境维护机制,将政和新生态理念传递给每一位游客,让他们自觉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员。

不仅如此,政和法院还联合县检察院建成11亩法官、检察官纪念林,每年开展“法官、检察官生态公益林”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共同为美丽政和、绿色政和建设贡献力量。

“四合一”

确保全程保护生态

“原来古树生长周期这么长,你看周边的树木都长疯了,它们才长了这么一点。”日前,老何在除草间隙,与前来回访验收的法官聊开了。

老何因为非法收购滥伐杉木,被判令在“四合一”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基地补植5公分以上银杏100株。

“生态环境破坏一朝一夕,但养护、修复却以数年计。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就是这个道理,而我们‘四合一’要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谢乐仲介绍说,2015年初,政和法院联合四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设“四合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当年12月17日,“四合一”基地揭牌,将“珍贵树种补植复绿”“社区矫正”“生态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示范”“美丽乡村树木保护”合四为一。此后,县司法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基地履行社区服务义务,县相关部门组织团支部、志愿服务队到基地开展植树、管护等活动。同时聘请专业人员形成补植复绿树种、数量、履约保证金的折算机制,由专业人士负责基地的日常巡查管护和监督管理,确保补植树种的多样性,遵循生态的自然规律,防止病虫害及树木退化,以实现基地的长远发展。

目前,“四合一”基地已经初见成效,政和法院将该机制进行推广,做到以点带面,点面辐射,拓展到全县自然景区,进而实现全县生态良性发展。在东平镇中华第一楠木林引入“惩治·修复·联防”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南平模式”,进行挂牌警示,强化生态司法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