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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新模式激发新动能

2019-09-11 11:13: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探索运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1日讯 “感谢检察官,我一定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日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开庭10分钟后即作出判决,被告人卞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卞某某又可以回家照顾生病中的妻子,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得益于延平区检察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今年6月18日晚,卞某某驾驶渔船携带蓄电池、高效逆变电源、电击竿等工具从家中出发,沿闽江流域使用电力捕捞设备进行非法捕捞作业,行至延平区朱熹路雅阁大酒店对面江面时被渔政大队执法人员抓获。卞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延平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线索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其将该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案件到了公诉阶段,卞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真诚认罪悔罪。由于他属于首次犯罪,无前科劣迹,于是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请求,希望能从轻处罚,以便回去照顾生病的妻子。检察官经审查,综合他的具体情况,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卞某某在律师的在场监督下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在7天之内完成了全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并且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延平法院开庭审理卞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仅用时10分钟便作出如上判决。

卞某某案件的办理只是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制度以来的一个缩影。为保障该制度的顺利施行,延平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在延平区检察院设立律师值班室的工作意见》,采取每周三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监督、证明犯罪嫌疑人自愿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方式,提供服务。

此外,延平区检察院采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首次对5件危险驾驶案件启用办案新模式,在72小时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法院也在10分钟内完成审判,大大节省司法资源。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大胆尝试,截至目前,该院公诉部门办理的案件中已有93起案件的123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这一制度。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徐维莉 李德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