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法院频出新招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更统一 更彻底 更长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3日讯 “被告人杨某成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日前,漳浦县法院的法庭上,随着法官的宣判,又有一名长期结伙聚众阻碍政府工程建设的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这是漳州法院实行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以来宣判案件之一。审判台上,漳浦县法院法官杨艺鸣与东山县法院挂职法官涂秀珠,还有另一个身份——扫黑除恶专业化研究型审判团队的一员。 更统一:首创相对集中管辖 今年3月,在漳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全力推动下,漳州中级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分别由龙海市法院和漳浦县法院集中审理全市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级挂牌督办,以及其他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等一审案件,当地监察委调查并经会商另行指定管辖的案件除外。 “芗城、龙文、长泰、南靖、华安和龙海等地案件在龙海集中审理,而云霄、东山、诏安、平和与漳浦等地案件则集中在漳浦。”漳州中级法院扫黑办主任郭钰对记者说,案件的集中审理,为排除干扰、形成规范指引、统一裁判尺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而如何充实审判力量,为该创新举措提供人才保障成了一个新课题。 为此,2019年5月,漳州市委组织部正式发文推动员额法官挂职锻炼,全市法院组织人事部门精心组织考察选派9名非集中管辖地基层法院的挂职审判员,在龙海、漳浦法院组建第一第二审判团队共22人,形成黑恶案件专业化研究型审判团队核心力量。 “这是一个相互交流平台,让我与全市的业务骨干们共同学习经验、交流办案体会、研判办案思路。”第一审判团队、长泰县法院挂职审判员林添民由衷感慨,漳州中级法院定期召开的专业化研究型审判团队座谈会,促进了法官的交流成长。 更彻底:“打财断血”再发力 今年1月10日,龙文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福等27人涉黑案件,判决被告人李某福等2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项罪名,并判处罚金及没收财产共计490.8万元。这是漳州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罚没财产最多的涉黑案件。 庭审后,旁听群众对判决结果拍手称赞。然而,因为案件涉及财产多,如何更加有效“打财断血”成了摆在法院面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财力决定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规模和实力。在对黑恶势力打“伞”破“网”的同时,须痛下“打财断血”的狠手。 2018年以来,漳州法院通过强化运用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财产、判处罚金等手段,判处罚没财产1463.1万元,对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进行铲除。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为加速涉案财产执行到位才能真正“断血”“绝后”。8月22日,漳州中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率先全省法院发布了《关于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与执行的实施意见》及《涉黑涉恶案件产权财产处置的执行指引》,成为“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上的又一创新之举。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总结了以往黑恶案件的特点,针对财产处置难点,在财产处置与执行上出台实施意见与执行指引,进一步探索依法分割罪犯家庭财产份额、依法查扣转移至他人名下的涉案财产、依法追缴没收其他等值财产等,确保最大程度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漳州中级法院扫黑办主任郭钰介绍。 “漳州法院在‘打财断血’方面推出了新机制,对涉案财产处置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为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有力保障。” 受邀参加漳州法院新闻通气会后,全国人大代表郭晶晶深有感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