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绘就碧水蓝天画卷
泰宁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7日讯 近年来,泰宁县检察院围绕县委“旅游兴县”发展战略,通过强化生态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参与恢复性司法让山更青、推动“河长制”落实让水更绿、服务保障景区建设让景更美,延伸监督触角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百姓富”的新泰宁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创建生态品牌 找准新定位 不久前,泰宁县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系列案。针对该案涉及濒危野生动物、在当地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侦查取证困难的情况,该院及时启动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机制。 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领生态科干警提前介入侦查,通过翻阅案卷材料,反复观看现场视频,与侦查人员一起分析研究案情,就公安机关所办理的案件证据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已获取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相互供述之间的矛盾,现场搜查、辨认笔录制作等问题的完善及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办案民警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为下一步的侦查明确了方向。最终,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依法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起诉12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开展向莆铁路沿线“青山挂白”治理专项检察监督 在办案的同时,泰宁县检察院还联合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放生、增殖放流等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联合水利、农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开展水污染、涉砂行为、非法占地专项打击。与法院、公安、林业等部门制定《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人在依法承担刑事、民事责任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生态恢复责任,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促进生态修复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