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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集美检察样本”

2019-09-27 14:31: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建立帮扶机制

传递检察温情

日前,集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检润青春·关爱女童”救助金发放仪式,为2名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人民币16万元。

近年来,集美区检察院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积极推进针对“四类重点人群”的国家司法救助专项工作,助力精准脱贫,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司法职责。我们要确保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帮扶,为维护社会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该院检察长彭明武表示,“绝不能忘记被害人及其家属这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的声音可能很微弱,他们表达诉求的途径可能很有限,他们的需求却是检察官应当牢记于心中的。唯有聚焦他们的需求,用检察工作的力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才能守护法治的温度。”

为此,集美区检察院制定了《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推进方案》,重点针对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贫困户等四类人群开展助力精准脱贫,秉承“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理念,落实助力精准扶贫。2017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救助金人民币115万元。此外,该院检察官们还深入被害人及家属中间,听取意见建议,让被害人及家属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在春节、开学季等时间节点,还组织救助小组对近年来的司法救助对象及所在家庭开展温情回访活动,巩固救助效果。

此外,集美区检察院还积极通过检务公开平台、两微五端、媒体报道、调研等渠道,注重对司法救助相关工作成绩进行宣传,在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社会知晓度的同时,进一步传递了检察温情和正能量。

(本报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范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