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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办案底线 提升审判质效

2019-10-10 10:00: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宽严相济促和谐

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对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而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宁德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与轻罪认罪认罚从宽并济,对一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用诚心、耐心、细心和真心打开了一个又一个被拧成的死结,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

去年2月23日,王某某在驾驶二轮摩托车经古田县平湖镇环城路时,碰撞同向行人张某某、黄某某,造成二人轻伤。经交警部门判定,事故发生时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95mg/l00ml,属醉酒驾驶,且其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8月31日止。王某某应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案件转移至古田县法院时,承办该案的法官发现该案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案发时王某某刚成年不久,且马上就要前往南平就学,如果对案件进行简单机械的判决,很可能影响他的一生。

为了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正途,该院法官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庭审前多次联系被告人家属,并动员其家属积极向法院提存赔偿款,同时委托南平市延平区司法局对被告人进行调查评估,促使王某某家属主动向法院提存51000元用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南平市延平区司法局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最终,法院综合王某某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具备的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钻研业务提质量

办案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对于刑事审判而言,更是如此。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始终把建设学习型法院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工作来抓,紧密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提升学习理念、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扩大学习效果入手,着力提升全市刑事审判人员素质,并转化成强大的审判生产力。

“我们的刑庭法官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刑事审判业务知识学习的力度,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刑庭的干警总是争分夺秒地翻看手头的书籍;另外,他们还通过庭审观摩,学习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疑难案件的审理进行探讨,以提高业务知识的积累。”福安法院刑庭庭长李艳告诉记者,与此同时,该院还以今年全省法院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和全市法院案件质量和文书制作评比活动为契机,通过实行程序跟踪,规范庭审活动,严格证据审查,强化合议职能,提高文书制作,重视评查整改等措施,以“内修”求质量。通过定期的联席会议和经常性的协调、沟通,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有相关部门的协作,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做到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形成良好的办案氛围,以“外联”促质量;通过认真贯彻大要案汇报制度,加强与上级法院相关业务庭的联系,对于复杂、疑难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作好事先报告、事中请示、事后反馈工作,以“上传”保质量。

另一方面,针对案多人少的实际,两级法院还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合理运用审判资源,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效率。

(本报记者 龚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