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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拘留所化解矛盾不遗余力

2019-10-12 11:14: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带着问题进来 解开心结出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谢谢你们的帮助,我才能及时认识到错误,重获自由。”10月8日上午,泉州市民游某和谢某等人将一面写有“尽心尽责、恪尽职守”的锦旗送到泉州市拘留所,感谢民警帮助她们解开了心结。

原来,谢某与泉州某银行存在借贷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其应偿还欠款8万多元,但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而游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存在阻碍执法行为,也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游某和谢某被收拘进泉州市拘留所后,管教民警陈建锋对她们及时进行了思想教育,使她们认识到自身的问题,主动要求化解矛盾。拘留所帮助谢某联系承办法官与泉州某银行,通过协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帮助游某联系承办法官,并附上游某认错材料,谢某和游某被法院依法提前解除拘留。

这只是泉州市拘留所积极开展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一个缩影。与其他监管场所相比,拘留所的在拘人员仿佛“匆匆过客”,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有效帮助被拘留人员解开心结,主动承认错误,及时化解矛盾,争取提前解拘?这是泉州市拘留所一直在探索的课题。

问心、解忧,早已成为泉州市拘留所每一位民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有没有能够解而尚未解的矛盾,有没有能够帮但被忽视的困难?入所必排查,有案必调(化)解,成为我们的长效制度。”泉州市拘留所所长张光武介绍说,收拘民警和管教民警通过办案单位,了解基本案情,通过与被拘留人员谈话,耐心释法,主动赢得信任。

“各位在拘人员,在我们的生命中,偶尔犯些错误是正常的,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张光武时常这样劝导被拘留人员,鼓励他们敢于改正自身的错误,引导被拘留人依法理性面对问题,为法院破解执行难助力。

今年6月12日中午,李某因欠银行13.5万元被泉州鲤城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李某被送到拘留所后中午一直在哭。管教民警陈建锋得知后,立即过去与其交谈。原来李某现年50多岁,已经离婚20多年了,独自抚养一个有点智障的30多岁儿子。原本经营着一家鞋店,但因经营不善欠下银行8万元贷款,因无力偿还而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陈建锋了解到,虽然李某已经离婚多年,但与前夫家还有联系,其前夫的哥哥时常打电话给李某的儿子询问情况,并偶尔会照顾下。

陈建锋动员李某与其前夫哥哥联系,但只有李某的儿子才有电话,李某和陈建锋在40多分钟内打了20多次电话,李某的儿子才说对了电话号码。随后,陈建锋和李某一起做其前夫哥哥的工作,其最终同意拿出8万元借给李某用于归还银行欠款。之后,陈建锋又通过法官做通银行工作,最终促使李某和银行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先还款8万元,余下5.5万元则分期还款。6月15日,李某被提前解除拘留。

这样的案例其实在泉州市拘留所还有很多。在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纠纷化解背后,却是泉州市拘留所的全体人员无数个日夜的努力和默默付出。今年来,该所成功化解社会矛盾160多起,涉案标的额达2.1亿多元,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叶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