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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周宁加了三道“保险”

2019-10-21 10:32: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1日讯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让群众不掏一分钱便获得一份平安保障,这项举措必须要点赞!”日前,徐某洪报警称家中三楼的3000元被盗,向周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请求帮助。该局办案人员通过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为受害人积极争取了1000元补助金。徐某洪的例子只是众多案例中的一个,还有许多像徐某洪这样遭遇盗窃的群众通过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受益。

今年以来,周宁县公安局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出集“公安+保险”“民警+保险”“执法对象+保险”的立体化保险体系,真正做到群众有所需、公安有所应,民警有所急、公安有所助,受到当地群众广泛赞誉。

公安+保险

提升“满意指数”

打击违法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近年来,周宁县公安局依托科技强警,大幅提升了破案能力,但案件侦破后部分赃款赃物无法追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为了扭转这一局面,该局创新推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推行“公安+保险”新工作模式,由县财政出资为全县21万实有人口统一购买涵盖刑事案件(除网络诈骗外)、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案事件先行赔损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为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案件发生后,我们会根据受理侦破情况,为理赔对象出具事故证明和损失清单,并收集好参保人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保险公司依据受损情况及时进行理赔。受害人接到通知后,只需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跑一趟保险公司,就可获得补助款。”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黄高松告诉记者,这种“公安统一代办,群众只跑一趟”的理赔模式有效解决了过去群众理赔时间长、程序多的痛点。理赔问题如今已不再是群众获得民生保障的“拦路虎”。

去年10月13日,周宁县狮城镇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陈某琛在驾驶无牌照三轮轻便摩托车时撞伤行人林某春,致其抢救无效死亡。由于事故车辆未保强制险,陈某琛又未满18周岁,无民事赔偿能力,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与肇事方家属发生矛盾冲突,并多次到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该局民警立即通过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为受害人争取到了10万元补助金,并通过其它渠道为死者家属争取了5万元补助金,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在将死者妥善安葬后,林某春家属红着眼眶说道:“多亏了这笔补助金,让我们的日子重新看到了希望。”

据悉,“公安+保险”模式运作以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3起、信访问题21起,受益群众达529人,总共赔付约101.1万元,真正解决了执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问题。2018年,周宁县执法工作满意率在省内排名同比上升30个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