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引领 当好“掌舵人”
坚持率先垂范 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要认认真真帮群众解决好每一件小事。”日常的工作中,林国城常常这么叮嘱所里的民警,“我们眼里的小事,在群众眼里可能就是大事,我们怎么做、做的怎么样,很可能就直接影响着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印象。”多年来,林国城率领民警在基层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为群众疏困解难。 女子李某租住在南街辖区,2018年,社区民警项狄龙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患有精神疾病,发病时常常乱砸东西,甚至衣不蔽体地跑到马路上。深入了解后,民警发现了更为棘手的情况:该女子的家人均在外地,且与其已多年未联系,拒绝对其进行看护照料。项狄龙把这些情况向林国城做了汇报。 “肯定不能放任她这样,无论对她自己还是周边群众来说都很危险。”于是,林国城和项狄龙再次来到李某租住处详细查看情况,积极协调街道和民政部门筹措资金,将其送往医院医治。在李某送医期间,其原先租住的地方进入征迁工作的尾声,已不适合居住,李某出院后何去何从?这成了林国城心里一直挂念的事。于是,他与民警商议并联系上李某原单位的一名同事,并在她的帮助下为李某找到了稳定住所。 近年来,人员走失求助类警情时有发生,在南街派出所有这么一个“传统”:初查无身份信息、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的“三无”走失人员不再简单地按规定流程直接送往救助站,而是尽最大的力量帮助其找到家人。而这,正是源自林国城的坚持。 “都说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在日常的工作中更要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林国城笑着说,“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无论谁家走丢了一个人,家里人不都得着急?我们能做到的都要尽我们的能力去做。” 近年来,南街派出所民警在林国城的带领下,积极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三大理念,辖区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集访闹访事件,可防性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辖区未发生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在高位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