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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之所行 点滴为民情

2019-11-19 16:55: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永春县检察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书写“检察担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 “检察蓝”守护一湾“清水溪”;悉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提升群众幸福感;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为公益发声;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民之所望,检之所行。今年来,永春县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为创新社会治理出新招、献实策、破藩篱,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和“检察担当”。

“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启动仪式

“检察蓝”守护一湾“清水溪”

贯通永春全境的桃溪,串连起两岸11个乡镇、118个村(社区),是60多万永春人民的生命之源。但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水源污染行为相伴而生。永春县检察院主动而为,置身于桃溪流域保护前沿。

永春县介福乡盛产高岭土,但高岭土结构松散,开采、加工不当极易造成污染,遇上雨天冲刷更是泥水横流、溪水浑浊,严重影响村民生活。2018年5月,接到溪水污染情况反映后,永春县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局到现场实地查看,并配合介福乡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部门开展整治协作工作,仅用7天就指导督促涉事企业完成污染源整治,垄溪段水质也达到了II类水标准。

生态文明警示教育基地开馆

如此快速的整治,源于去年3月永春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签订的《关于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该院还在县河长办设立“检察官工作室”,联合县河长办印发《关于联合督办涉河涉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桃溪流域沿线五条水质不达标河段列入联合督办重点,通过每月汇报进度与不定期开展专项协作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职尽责,保障整治任务按时有序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更需要全民参与。2018年5月,永春县检察院牵头大田县、漳平市检察院建立“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同年7月,“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基地在莲花山揭牌,并开通“举报E平台”,接受三地群众举报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及公益诉讼等线索。同时,该院会同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11家共建单位,在桃城镇花石社区建立集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为一体的“生态文明警示教育基地”,开通网上VR体验,累计接受参观1300余人次,着力营造环保氛围,汇聚改善生态环境全民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