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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静:“零口供”诉死刑 检察行家里手

2019-11-25 10:54: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戴静,男,1977年12月出生,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三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或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称号。

从检19年来,戴静是一位行走在检察专业化路上的“拓荒者”,凭着强烈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敏捷的思维,多次办理了一批中央交办的大案要案,并圆满完成各项重大任务。“做一名奔跑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的检察官,用智慧和汗水让厦门这座城市更安全、群众更满意,无愧于一身‘检察蓝’。”戴静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戴静(中)和同事们就近期案件开展讨论

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要注重细节,案件越小的地方越容易出问题。”“案件拆分后,要注重口供的关联性,及时比对和沟通,找出连接点。”“对于侦办案件违反程序的问题,该纠正就得纠正。”……近日,在厦门市检察院13楼会议室,戴静和同事们就一起刚接手的重大走私案件展开热烈的交流讨论。

从会议室走出来,戴静就坐在办公桌前,处理起手头上的事务,审阅办公桌上一摞又一摞的案卷。每次负责大要案时,戴静几乎每天都和同事边查看案卷边开会讨论,这已经是他十多年来工作的常态。这些年里,戴静所承办的案件,大多是疑难、复杂、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而无一出错靠的是他的细心和拼搏。

戴静告诉记者,每年约有四五百件疑难复杂的案件要进入他负责的部门,平均每天至少两件。作为业务处室的“领头羊”,戴静每天处理的事情更多,除了自己办理的案件,还要对其他同事提交的案件进行把关和审批,帮助研究和处理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