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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检察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2019-11-29 09:26: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报送情况审查后认为,发证机关未及时检查过期许可证并予以注销,可能导致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其行为已违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据此,省检察院建议省食药监局从制度上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议,食药监系统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核查,将109家同类性质企业过期的许可证予以注销,并以此为契机,及时查漏补缺、整改完善,规范许可证注销管理。

福建作为全国最早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省份之一,以问题比较集中的国土、林业、环保等处罚领域作为突破口,会同法院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评查活动”和“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2015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向法院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607件,已采纳588件,形成监督规模效应。

在开展行政检察工作中,福建省检察机关还结合办案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莆田市检察院根据三年办理涉及工伤保险的申请监督案件分析,发现该市《工伤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司法解释相冲突,即向莆田市政府提出修改规定的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省政府主要领导对省检察院总结分析形成的《行政违法情况分析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认真吸纳落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促进息访息诉

在行政检察环节,福建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化解矛盾,践行“枫桥经验”,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让各方受益。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曾办理明溪县一村民小组诉县政府林权确权登记系列申诉案,涉及300多名林农权益。经审查,检察官认为案件符合抗诉条件,但抗诉结果不能自然化解与林权相交织的经济纠纷,还可能导致第三人之间激发新的矛盾。因此,案件没有简单地一抗了之。

针对该案时间跨度长达20多年,争议山场经营管护情况发生复杂变化,以及村级单位主体多次改变等特殊情况,检察官带案实地调查,加强案情评估,与福建省高级法院以及当地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建议县政府从源头上化解林权纠纷。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将讼争的1054亩山场林权的重新确权及经济补偿问题一并解决。

为做好行政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省检察院制定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息诉与和解工作指导意见》,对群体性、涉众性案件加大风险防控,全省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没有出现一起越级上访情况。2015年以来,福建省行政检察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终结审查、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的778件案件,通过耐心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落实普法责任制,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本报特约记者 张仁平 记者 雷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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