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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 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2020-03-14 15:20: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环节不拖

诉求件件不误

办好“小信件”既是检察机关保障“大民生”重要切入点,更是促进“大发展”有效着力点。特殊时期,福州市检察机关如何做到疫情防控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两不误?

“我们已经收到您的材料并导入系统,目前正在审查办理中,有了新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和您联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2月中旬,福清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一位当事人的电话,希望了解自己申请国家赔偿款办理最新进度,值班干警查询后及时作出反馈并持续跟进该案办理进展情况。2月28日,福清市检察院已将该笔国家赔偿款打到了申请人的账户上。

尽管线下信访窗口关闭,但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并没有因此“打烊”。疫情防控期间,福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做好对外窗口电话值守,认真接听每一个热线电话、处理每一条网上信访,做到“当日事、当日办、当日结”,信访诉求“一个不落”,办理、回复“不打折扣”。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参加诉讼的案件,依法延长办案期限,或者建议法院延期审理,并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截至3月5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和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网络信访155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得到当事人好评。

2月13日,闽侯县检察院案管中心接到在本地执业的林律师电话,反映自己代理的一起案件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办理,现因疫情出行不便,请求闽侯县检察院提交异地阅卷申请。当天下午,在闽侯县检察院案管大厅拿到刻录有电子卷宗光盘的林律师感激地说: “一天之内就让我在‘家门口’阅了卷,不仅省去了16小时路程来回奔波,还避免到了当地以后要被隔离的麻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方便条件,受益的不止林律师一人,特殊时期,福州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异地阅卷服务,先后为3名申请跨省(跨市)异地阅卷的律师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开展,让律师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