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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保护”格局护航“智造”

2020-05-06 10:38: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晋江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晋江创新驱动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6日讯 “遇到商标被侵权的时候别慌,只要有证据就不怕……”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结合“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主题,组织干警走访了恒安、画马石、婴舒宝等食品卫生企业,着重了解走访企业的品牌建设状况、管理方式、防范措施和维权需求,并积极引导走访企业注重创新,增强防范侵权风险、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从“拼搏型经济”到“智慧型经济”,从“晋江制造”到“晋江智造”,晋江一步步成为创新沃土的背后,离不开晋江法院的司法护航。

自2009年取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权以来,晋江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晋江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9年,晋江法院继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营造有利于企业创业、产业创新、品牌升级的发展环境,使营商环境成为晋江的“金字招牌”。

发挥司法主导

着力构建“大保护”格局

2019年,知识产权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94%,无一申诉、上访案件……4月20日,记者翻开新鲜“出炉”的《2019年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晋江法院一年来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清晰展现。

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人们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为此,晋江法院以履行审判职能为中心,发挥司法主导作用,着力构建“大保护”格局。

针对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标的额不断上升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晋江法院强化品牌保护,坚持以市场价值为导向,不断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同时,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商业维权纠纷,既看到维权的正当性和积极作用,又遵循适度保护原则平衡当事人利益,确保损害与过错程度相当。注重从政策导向、裁判尺度上引导商业维权走向源头治理,以适当的司法措施遏制滥用权利的行为。

某豆瓣商标系列侵权案件中,原告在明知侵权产品来源的情况下,不向侵权源头的经销商和生产商主张权利,坚持起诉终端零售商。因此,晋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行为缺乏合理性和必要性,仅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驳回原告的索赔诉求。

“做点小生意,没想到还吃上官司,还好损失不大。法院的判决很公正,我以后会进货的时候会多加注意的!”该系列侵权案判决后,被告之一的晋江某食杂店老板许某长舒了一口气。

而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晋江法院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涉食品卫生用品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缓刑适用标准,并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提高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如被告人陈某等10人生产、销售假冒“金丝猴”奶糖案件,该院对其中8个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合计达500多万元。

此外,晋江法院还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的审判模式,缩短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确保类型化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同时优化诉讼程序,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最大限度提升审判效率,为服务市场有序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