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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周折的“赔命钱"

2020-05-13 11:42: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务工意外摔成植物人后死亡,雇主却逃避玩起了失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3日讯 “感谢法官帮我们拿到‘赔命钱’!”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后,原告家属感激地对法院法官说。

李某从贵州来莆务工,在雇主的带领下,在秀屿某公司从事修理工作。2019年4月14日13时许,李某被安排到该公司厂房屋顶从事雨披翻修作业,雨披高约三米,因雨披突然发生破损,李某不慎从厂房屋顶摔下来,受伤严重。事故发生后,李某被工友送往附近某医院进行抢救,后转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继续住院救治,先后花费医疗费240391.66元。李某住院治疗200多天,合计花去医疗费用近30万元(含医嘱建议的外购药)。经鉴定,李某伤势已经构成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植物人”状态。

事故发生后,雇主却逃避责任玩起了失踪。公司作为发包人,从人道主义出发先行垫付医疗费235100元。

李某的受伤,不仅让家庭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治疗费、护理费支出更是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李某妻子无力承担后续巨额的医疗费用。今年3月27日,因对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均无果,李某在家人的帮助下,起诉到秀屿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因提供劳务受害所产生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63万元。

案件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即刻着手调查,了解到李某家属出于经济原因已转移到公司厂房处暂住,一来是为了省房租,二来是为了给对方施加压力。法官意识到本案的严重性和复杂性,通过审查案件起诉及证据材料,决定为李某申请缓交诉讼费用。此外,法官还运用各种方式、渠道主动联系公司负责人。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快启动诉讼程序,法官利用福建微法院等平台采取电话、彩信等电子送达方式向法定代表人送达应诉材料,同时,前往股东住所送达应诉材料,并将应诉材料公告张贴至公司大门及值班室。成功送达后,面对家属的满满期待,法官不敢有一丝懈怠,积极与乡镇司法所、调解委员会联系,争取促成调解。但在法院送达次日,李某突然离世,之后,家属将李某尸体搁置在厂房内。法官意识到若不及时处理,极易激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官第一时间在当地政府的协助下,几经周折联系到公司大股东,与其沟通后,该股东拿出5万元作为李某的丧葬费用,暂时缓和了矛盾冲突。

因原告李某死亡,本案需变更诉讼主体和诉讼请求,李某的继承人有其母亲、配偶、儿子。但因李某的母亲已年逾八旬,且远在贵州,行动不便,一时无法来莆办理诉讼变更及委托手续等事宜,如果等待邮递,来回也得花费不少时间。法官依法决定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办理委托,后在贵州当地扶贫干部的见证下,成功为李某老母亲办理远程视频诉讼委托,并保存视频为据,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此后,法官邀请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就本案开展调解程序,法官会同东峤镇人大主席、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趁热打铁,主动放弃周末休假时间,与李某家属、公司负责人保持联系、会谈、商讨,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公司自愿再支付赔偿款60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及时支付该笔赔偿款。最终,该起提供劳务受害纠纷在承办法官悉心、耐心的调解下顺利得以解决,在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实现了案结事了。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