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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检察院出台12条意见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2020-06-17 10:50: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7日讯 近日,厦门市检察院出台了《厦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厦门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提供法治保障。6月16日上午,厦门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意见》内容并做解读。

此次出台的《意见》结合厦门经济特色功能和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强调严厉打击与积极保护并重,在准确适用刑事法律政策,谦抑执法、适度容错的理念指导下,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加强对涉案人员和涉案财产的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等。《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厦门市委关于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到服务保障精准、及时、有效,为厦门“两高两化”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针对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犯罪的工作重点,通过“四大检察”齐发力,着力保障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此外,《意见》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重要影响的涉案人员,坚持“少捕慎诉”原则,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可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必要负面影响。《意见》还要求围绕服务保障“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意见》强调,要加大立案环节的监督力度,对涉企业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方面确有错误,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借助公益诉讼,加强对职能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探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信息安全等社会公众关注的领域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记者 叶蔚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