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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检察院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

2020-06-21 00:08: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近年来,尤溪县检察院主动走出去与生态司法保护职能部门联络互动,努力在沟通中获得信息,在监督中获得支持,在支持下织密生态司法保护网。

尤溪县检察院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立足开展“听检察长说检察”活动,与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河长办等部门签订各类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3个,与德化、永泰等检察院建立“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探索跨县河流河长制专项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017年挂牌成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以来,尤溪县检察院多次派员参加县河长制工作会、推进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推进会等,参与起草2018年度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项攻坚行动方案、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会同县河长办、农业局等部门办理异地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案2件,已放鱼苗5万余尾。

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牵头县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统一战“疫”理念依法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的十条意见(试行)》,细化完善办理当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对所有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6件全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为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尤溪县检察院注重加强对生态的修复工作。会同县法院、司法局、林业局等部门形成《尤溪县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健全和完善生态修复机制的指导意见〉具体办法》、《尤溪县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持续完善“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异地修复方式实现对位补偿效果,会同县法院、林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委托县生态国有林场在县吉木补植复绿基地代种苗木475亩。共发出公益诉讼行政前置检察建议37份、行政公益诉讼告知函2份,督促恢复林地8090.6平方米、耕地2833.5平方米,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300余万元。

(黄清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