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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区司法局推动社矫公益劳动“基地化+组织化+模块化”

2020-06-24 15:27: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合力铺就社矫对象回归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4日讯 “根据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执行通知书,缓刑期间对你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今后要是生活上遇到困难,你还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尽量为你提供帮助。”日前,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矫正期满,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向其宣读了解矫宣告书、解矫证明书,告知三年安置帮教期相关规定和帮扶措施,要求吸取教训,不再重新违法犯罪。

2019年初,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组织我们学习、鼓励我们重拾信心,还组织我们到蕉城区福利院参加公益劳动、修复社会关系……我也希望能做点有意义的事来弥补自己的错误。”杨某说,自己除公益劳动外,已在福利院就职当了近一年的护工,每个月能领到3000余元工资。

据了解,蕉城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矫正对象社会关系修复,努力帮助他们融入社会。近年来,该局积极探索推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化+组织化+模块化”模式,在2019年初发掘建立了辖区内首家区级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蕉城区社会福利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后,每天组织10名左右矫正对象前往基地协助参与护理,现已形成常态。

“由中心统筹安排,每月底提前制定次月的公益劳动安排表,以每个司法所为基础组织单位,确保每天都有约10人左右的社矫对象到福利院开展公益劳动,在有效落实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同时,与服务奉献社会公益事业紧密对接。”蕉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福利院每天护理工作的服务需求,将公益劳动内容进行细化分块,包括宿舍保洁、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菜地垦植、厨房帮厨、老人陪护以及其他护理协助等,再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体能、文化层次、管理等级等实际情况,进行指定和认领。

“目前,我们院共有院民39人,最大年龄96岁,最小年龄3岁,而全院工作及护理人员不到20人,每天从早到晚,护理人员需要为院民提供保洁、用餐、洗衣、助浴等生活照料类服务,聊天谈心、心理疏导等精神慰藉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疾病防治等医疗保健类服务,工作十分繁重。公益劳动基地的设立极大地缓解了我们护理人手不足的困难。”蕉城区福利院工作人员很是感慨。

社区矫正对象随着参加次数的增多,在福利院专业护工的指导培训下,日渐熟练上手。作为基地合作的一项延伸,福利院方表明愿意就社矫对象就业推荐展开进一步合作,在失业社区矫正对象中聘用一些像杨某这样有爱心有意愿的熟练人员担任专职护工。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正式施行,这是国家首次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部法律。社区矫正法更加注重社会力量的参与,专门规定了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对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社会关系改善等专业化教育帮扶做出了具体规定。”蕉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陈烨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与区福利院公益劳动基地、区中等技术学校就业培训基地等就助力社矫对象就业创业展开进一步合作。

(本报记者 龚丽雯 福建长安网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胡玉琳)